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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地區旅游發展現狀和未來的發展趨勢
一、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30年回顧
民族地區旅游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是對旅游業的認識水平較高和中國旅游業發展較早的區域之一。國家的重視、旅游先發優勢和豐富的旅游資源優勢使得民族地區在中國的第一輪旅游開發潮(1978-2003年)中處于領先地位。在鄧小平發表“旅游事業大有文章可做,要突出地搞和加快地搞”這一著名的論斷(1979年初)之前,國家就已經批準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桂林市(1973年)對外開放,隨后桂林成為全國旅游的一張名片。1978年中國的改革開放拉開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真正意義上發展的帷幕,內蒙古(1978年)、新疆(1979年)、甘肅(1978)等民族自治區和民族大省紛紛建立游覽事業局或旅游局。鄧小平同志(1978年10月)高瞻遠矚地指出要開辟到拉薩的旅游線路。1980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民族地區旅游業開始快速發展,西藏(1980)、青海(1982年)、云南(1986)等地也先后紛紛成立了旅游局或游覽事業局。在國家的關懷、指導和支持下,各地旅游局積極制定旅游發展規劃和計劃 ,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和推動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確立了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產業地位。但整個民族地區旅游業呈非均衡發展,主要表現為主要的少數民族省份之間的發展不平衡和同一省份內各地州之間同樣存在發展不平衡。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和西藏旅游業發展相對超前,而其余的民族地區發展相對滯后。整個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成“點”式發展格局,主要集中在西雙版納、桂林、石林、天山等民族地區著名的旅游城市或景區,以及昆明、南寧、包頭、呼和浩特、拉薩等民族地區省會城市,這些城市的接待規模徘徊在1-2萬人之間,旅游收入在1000萬元左右 。圍繞這些著名旅游城市和省會城市,一些旅游資源稟賦較好的成交衛星城市也獲得了初步開發。云南昆明周邊的石林縣、安寧市等,內蒙古呼和浩特周邊開發建設了輝騰錫勒、希拉穆仁、格根塔拉等三個著名的草原旅游區。但總體來看,旅游業還沒有在民族地區獲得全面發展,旅游市場整體規模較小,旅游業的帶動效應沒有充分發揮,旅游業表現出一定得脆弱性,特別是1989年的政治風波給剛剛起步的民族地區旅游業給予了沉重的打擊,市場份額下滑20%以上。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后,中國的改革開放繼續深入,對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雖然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對民族地區旅游業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與其他行業相比,旅游業的出色表現反應了其一定的抗風險能力。為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998年)提出把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新增長點,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地位。隨后,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重大的與民族地區相關的旅游戰略和政策,并召開了一系列與民族地區旅游相關的工作會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1999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國家要通過優先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財政轉移支付等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國務院總理朱?基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1999年)上強調“民族地區要充分發揮優勢,揚長避短,要大力發展旅游業和第三產業,特別要培育和發展能夠發揮當地資源優勢的支柱產業”。此外,歷屆國家高層領導非常關注和重視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都先后多次深入民族地區調研和視察旅游業發展,對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做出重要指示和建議,形成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方針和戰略框架 。民族地區黨委和政府也都高度重視旅游業發展,紛紛把旅游業作為先導產業或支柱產業來培育和扶持發展,并進一步制定了和完善了各省的旅游業發展規劃,開始設立縣市級地方旅游局,政府主導型旅游管理和發展的體制得以形成并發揮作用。新疆(1996年)、貴州省(199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98年)、內蒙古(1999年)、寧夏(1999年)等民族自治區和民族大省,都紛紛把旅游業作為新興產業、先導產業、支柱產業或新的經濟增長點來發展 。此時,東部地區經濟崛起客觀上為西部地區培育了龐大的國內客源市場。良好的國內客源環境和自主發展意識共同推動了民族地區旅游業快速發展。
2000年,國家西部 大開發戰略為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西北五省區黨建工作和西部開發座談會上指出:西部地區旅游資源得天獨厚,要加快發展步伐。西部大開發為西部民族地區提供了最為稀缺的旅游發展資金與政策支持。國家加大了民族地區旅游業國債投資總額和實施力度,安排了13億元的無償中央國債資金,用以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共包括114個建設項目,其中85個項目分布在中西部的民族地區,占資金總量的70%。在國家批準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中,有12個省區將“旅游景區(點)及其配套設施的開發建設和經營”列為優勢產業。2003年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國務院西部開發辦聯合編制《西部旅游投資規劃》,為少數民族地區提供了強大的資金支持。西部大開發政策和資金支持對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產生了重大作用,極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區旅游的可進入性,一些旅游品牌和精品旅游區得以建設, 旅游業產能和規模不斷擴大,旅游產業結構不斷升級和優化。
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把民族地區旅游業帶入了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發展時代。為鞏固中國旅游業發展成果,應對中國旅游入世風險,國務院總理朱?基第一次召開專門研究旅游發展工作的會議。隨后頒布的[2001]國發9號文件,繼續爭取和落實促進旅游業發展的政策,盡快取消限制當地旅游業發展的政策障礙,破除限制旅游企業進入的政策壁壘,為旅游企業、旅游業發展創造公平寬松的環境。2002年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培育和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住房,汽車,電信,旅游等行業發展很快,與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密切相關”。在此背景下,民族地區自治區先后制定一系列促進旅游業發展的政策和法規,旅游業被列入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體系,并以旅游工作會議和旅游現場辦公會的形式不斷推動旅游業往前發展。青海省(2001年)強調要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旅游隊伍建設,高起點高品位地搞好青海旅游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2001年)強調要打旅游牌,出大手筆。云南省(2001年,2002年)強調旅游是云南的特色產業、支柱產業、朝陽產業和富民產業,要樹立大旅游的觀念,按照大產業,大文化,大服務,大市場的思路,要突出特色,調整結構,創建名牌,做大做強旅游支柱產業。2003年,由于受到“非典”的影響,民族地區旅游業遭受重創。過國家扶持政策和旅游行業的努力,到2004年底走出“非典”的陰影,2005年獲得恢復發展。2008年和2009年的西藏、四川、甘肅和新疆的“打砸搶燒”事件再一次給民族地區旅游帶來了致命的沖擊,事件發生地的游客規模幾乎降至為零 。雖然,民族地區旅游業飽經“天災和人禍”的干擾,但歷經30年的發展和積累,旅游產業在民族地區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支柱產業,部分地區諸如云南、廣西等已經成為旅游大省,并進一步實施建設旅游強省發展戰略。在民族地區旅游業成長的過程中,國家給予民族地區一貫的呵護和大力扶持 。2007年“十七大”報告中把旅游業作為第三產業的龍頭產業來建設,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產業,國家進一步加大了對民族地區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的國債基金數額。民族地區旅游業駛入一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黃金發展期。[FS:PAGE]
二、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階段與內容
縱觀民族地區旅游業30年發展歷史,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里程碑式的事件是1978年的改革開放、1992年的鄧小平南巡講話、2000年的西部大開發戰略、2001年中國入世以及“十七大”召開。依據這些重大事件及其時間周期特征,可以把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分為以下四個階段,每個階段發展的內容如下。
(一)第一階段(1978年―1991年)起步培育發展期
劃分的依據和標志性事件是從1978年的改革開放到1992年的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1979年9月,全國旅游工作會提出旅游工作要從“政治接待型”轉變為“經濟創匯型”。國務院相繼批復了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創旅游工作新局面幾個問題的報告》和《關于當前旅游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標志著旅游業正式起步。1986年,國務院把旅游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旅游業的產業地位得到了明確,標志著旅游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得益于改革開放政策及其效應,民族地區思想進一步開放,對旅游業的認知水平顯著提高,旅游逐步產業化發展。到1991年,民族地區旅游產業實現了從無到有,產業形態基本形成。在第一階段民族地區旅游發展的主要特征:一是旅游產業意識已經樹立;二是旅游管理機構在民族地區逐步建立。三是改革開放推動旅游業初步完成由政治接待型向經濟創匯型轉型。四是旅游產業體系不完善。五是旅游市場以外部旅游市場為主導,主要依賴東部客源市場和海外市場。
1.發展機制與管理體制
20世紀80年代初,國家確立了“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旅游管理體制,旅游行政機構主導制定旅游發展計劃、規劃、方針和政策等。民族地區旅游業基本上也是在計劃經濟的框架中運行,政府幾乎包辦旅游,旅游企業按照“國家投資我生產”的計劃經濟體制運行,市場力量和民間力量還沒有顯現出來。盡管如此,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經營和管理在機制和體制上在局部取得了一定的突破。1984年,國家旅游局制定了“國家、地方、集體、個人、外資五個一起上”的旅游投資政策方針。民族地區旅游投資體制開始變得靈活,開始嘗試吸納市場資金,旅游企業也開始嘗試改制,實施政企分開,獨立運營。旅游業突破計劃體制,開始走向市場化運作之路 。第一階段在行業管理方面主要依賴國家頒布的政策法規來進行管理,其中國家旅游局(1988年)頒布的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標準的規定,對民族地區的飯店也起到了促進、規范和標準化作用。但總體看來,民族地區的管理體制還不完善,旅游業發展市場機制還沒有形成。
3.產業要素與體系
民族地區的旅游業采取是政府主導式的超常規發展戰略,早期產業獨立發展的能力較弱,擴張帶有一定的被動性,而不是自覺成長。20世紀80年代中期,民族地區開放和開發程度提高,出現一批著名的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區,包括昆明、烏魯木齊、西雙版納、桂林、石林、天山 等。民族地區的一級旅游目的地體系的雛形基本形成。此期間,也建造了一定數量的賓館飯店,其中西藏23家(1987年)、新疆11家(20世紀末),一批品牌飯店開始出現,如桂林的漓江飯店、西安的西安飯店、昆明的昆明飯店、拉薩飯店、西藏賓館、日喀則飯店、澤當飯店等。此外,旅游專門服務企業旅行社也開始組建,其中西藏(4家,1987年),新疆(20世紀末,12家)。與此同時,國內大型旅行社開始在民族地區擴張,1980西藏自治區成立了中國國際旅行社拉薩分社,隨后在民族地區個自治區和省基本都成立了分社。但總體看來,由于經濟基礎落后和旅游投入不夠,產業要素不齊全,尤其表現為民族地區交通嚴重滯后,旅游可進入性極差,嚴重制約民族地區客流量。其次,旅游景區和飯店的數量不多,結構不合理。再次,旅游娛樂設施和旅游商品還處于初級開發階段。
4.市場與產業績效
民族地區旅游業早期主要依賴外部客源市場,即東部地區市場和國際市場。雖然旅游規模總量偏小,但從發展速度來看,還是創造了20世界80年代民族地區旅游業高速發展的奇跡。西藏旅游業1980年接待海外旅游者1059人次,1987年接待境外旅客已達6萬多人,分別是西藏和平解放到1979年20年間接待海外旅游者總數的40倍和2千多倍。而1982年至1989年期間,西藏旅游業累計接待海外旅游者94026人次,創匯2842萬美元 。新疆1978年,古城喀什接待了第一批海外游客88人次,當年僅創匯46000美元,到2001年,接待27萬人次,創匯9800萬美元,吸納了1500多名旅游從業人員,形成了新疆旅游業發展的第一個高潮。其他民族地區也經歷了類似的高速發展過程。[FS:PAGE]
(二)第二階段(1992年-1999年)轉軌規范發展期
劃分的標志性事件是鄧小平南巡講話(1992年)到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2000年)。中國處于“經濟體制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和“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兩個轉變的歷史階段。1992年黨中央把旅游業列為加快發展的第三產業的重點之一,旅游業首次獲得了明確的產業定位。1995年黨的十屆五中全會把旅游業列為第三產業積極發展序列的第一位,旅游業地位進一步提高。民族地區旅游業的先導和主導地位也得以確立,出現了云南、廣西等旅游大省, 其旅游業的進入了轉軌規范發展階段。該階段的特點:一是旅游管理機構健全,旅游政策法規規范行業發展。旅游業全面完成由事業型向產業型轉型,進入政府主導型市場化運作階段。初步形成了飯店旅館業、旅行社業、旅游交通業、旅游餐飲業、旅游景區業和旅游商品購物業等組成的旅游綜合產業體系。四是旅游市場以國內和區內旅游市場為主,區外旅游市場份額開始下降。五是旅游產業的乘數效應和溢出效應開始凸現,大旅游、大市場和大產業的格局初步形成。
1.發展機制與管理體制
旅游管理體制是按照“政企分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散經營,統一對外”的原則建立。民族地區各省自治區一般都成立了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或類似組織機構,比如,云南(1996年)、寧夏(1999年)、廣西(1999年)成立旅游業發展領導小組。旅游局則是各地方政府旅游行政領導機構是代表地方政府對當地旅游事業行使領導權的政府職能機構,它們一般接受國家旅游局和地方政府的雙重領導。
隨著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市場自然增長因素越來越少,競爭越來越激烈。中國旅游企業開始對內對外開放,出現了聯合、兼并和集團化浪潮,截止1997年已有13家旅游上市公司和16家準備改制的旅游企業,旅游上市企業在上市企業中初步形成了一個旅游板塊。民族地區旅游企業緊隨國有企業改革浪潮,一批大中型旅游企業勇于探索體制創新,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進行了公司化和股份化改造,許多企業進行了現代企業制度試點,有的組建了股份公司有的向社會或海外發行了股票 。但民族地區旅游企業總體素質還不高,還不能適用市場競爭的形勢。
除了行政管理之外,旅游業法制管理促進了旅游業的規范化和標準化發展。此期間,國家相繼出臺了有關游船、旅游城市、旅游景區、旅游飯店、旅行社、游樂園、導游人員以及旅游活動等19部旅游政策和法規 。這些政策法規的出臺和相關活動的開展對民族地區旅游業起到了積極推動和規范的作用。繼國家《旅行社管理條例》發布實施之后,民族地區地方性旅游法規相繼出臺,行業標準化成果不斷涌現,旅游市場專項治理效果顯著,旅游質監體系初步形成。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了針對本地區的旅游政策法規 ,各省先后設立了旅游質監所,健全了旅游執法機構和隊伍,開展旅游行政執法會議和活動 ,并加大了與旅游相關部門的聯合管理。
此外,在地二階段民族地區的旅游管理還出現以下兩個新特征:一是全國旅游行業形成了“全國旅游工作會議”、“省區旅游發展大會”和“旅游現場辦公會”等行業性會議機制 。這些例行會議極大地提高了民族地區人民對旅游業的認知水平,務實地推動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二是旅游非政府組織管理得到重視和強化,中國旅游協會、中國飯店協會、景區協會、餐飲協會等非政府組織在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管理和規范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溝通了民間和政府的關系,彌補了政府管理的空白。
2.產業要素與體系
旅游產業進一步得到民族地區政府和社會的認可,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地位進一步得到鞏固 。基于民族地區旅游資源豐富而進入性差的現狀。國家加大了對民族地區旅游基礎設施的投入 ,尤其是對旅游公路的專項建設資金的設立,極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的可進入性。在旅游目的地建設方面,國家推出優秀旅游城市建設和評選(1997年),民族地區的昆明、桂林、北海、大理、景洪市、瑞麗市、庫爾勒市、敦煌市、吐魯番市成為中國第一批優秀旅游城市,民族地區的旅游目的地體系進一步升級,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品牌開始凸現。與此同時,國家加快了對民族地區旅游景區建設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景區體系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國家旅游局(1998年)確定四川九寨溝、云南迪慶、湖北神農架、絲綢之路、長江三峽、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為重點旅游開發區。隨著旅游業市場化程度和開放程度的提高,旅游行業投資利潤率的隨之提高,民族地區賓館飯店業和旅行社業獲得了外資和民間資本的追逐,民族地區賓館飯店以及旅行社等旅游企業的質量和規模進一步發展壯大 。
在該階段出現了兩類旅游新業態:一是民族地區旅游業的壯大進一步帶動了旅游會展、會議和學術研討等旅游軟實力和旅游智業的發展 。 二是區域旅游開始啟動,民族地區內部、民族地區與中部和沿海地區、以及民族地區與鄰近國家之間的區域旅游合作活動越來越頻繁,規格也越來越高 。1997年,西南六省區市簽署了《關于加強西南六省區市七方旅游經濟合作協議書》。1998年,西北絲綢之路沿線省區開始聯合開發區域旅游線路。
經過20的發展,旅游產業形態已經形成,旅游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旅游業在民族地區逐步成為支柱產業、主導產業或先導產業,其中云南、貴州把旅游業確定為支柱產業,新疆、甘肅作為重點產業或先導產業。旅游產品戰略性調整邁出關鍵步伐,傳統的觀光產品繼續完善,旅游度假、旅游節慶產品、旅游會議產品和專項產品開發取得顯著進展,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建設初見成效。專項旅游產品如滑雪旅游、生態旅游、體育旅游不斷拓展。海南的海濱度假、黑龍江的冰雪旅游、云南的民族風情旅游逐步成為民族地區的地區性旅游產品牌。
3.市場與產業績效
國家旅游局提出了“大力發展入境旅游,積極發展國內旅游,適度發展出境旅游”。在國家市場政策的指導下,民族地區的旅游市場結構進一步優化,區內市場和區外兩個市場協調發展。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綜合功能全面發揮,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日趨顯著。
國家加快了對民族地區旅游業人才的培養,先后兩次召開了(1996年,1999年)召開“老、少、邊、窮”地區旅游局長培訓班。民族地區的旅游業也為全國旅游業的發展積累一定得經驗,國家旅游局(1999年)號召全國向云南省學習旅游業快速發展的成功經驗。民族地區旅游收入占國民經濟總產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其中,云南(1997年)旅游收入已相當于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的5%以上;新疆(1998年)旅游直接旅游收入占全區GDP的5.6%,旅游業的整體平均利潤率8%-12%。旅游市場規模日益擴大,對社會就業的功能開始凸現。其中, 新疆(1998年)接待國內游客615萬人次,回籠貨幣55億元人民幣。寧夏(2000年)旅游就業人數8000人,間接就業人數4.5萬人。青海(1999年)共接待海外旅游者2萬人次,創匯3090萬美元;接待國內旅游者1960萬人次,旅游企業直接收入2.2億。1999年,全國旅游接待前20名中包含了云南、廣西、內蒙古三個地區,創匯前19名中包含了桂林和昆明兩個城市。[FS:PAGE]
(三)第三階段(2000年-2008年)全面提升發展期
劃分的標志事件是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2000年)至今,期間重大經濟事件還有有中國入世(2001年)和“十七大”召開(2007年)。國家旅游局貫徹199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研究編制“十五”計劃和2015年、2020年跨世紀大發展的規劃設想中,確定后2020年要實現從亞洲旅游大國向世界旅游強國的歷史性跨越。受西部大開發、中國入世和“十七大”等重大事件的影響,民族地區旅游業獲得了空前的發展。旅游業逐步由“政府主導型市場化運作階段”轉向“政府服務型市場化運作階段”。旅游產業體系健全,并開始優化和高級化發展,產業地位得以進一步鞏固,甚至部分省份(云南、廣西等)提出了建立旅游強省目標。旅游管理機構進一步健全,行業呼吁旅游法出臺。外國和民間資本開始注入旅游業,旅游金融體系逐步完善。區內、區外和出境三大旅游市場協調發展。東西部之間在旅游業人才、資金和知識方面進行了更為緊密的合作,區域旅游活躍并呈一體化發展態勢。
1.發展與管理體制
政府逐步由“建設管理者角色”轉換為“服務管理者角色”,旅游業的市場化程度和旅游業的規范化程度較之第二階段有較大提高。首先,旅游標準化工作和旅游行業評優評級工作逐步經常化和系統化,構建了以旅游城市、旅游景區(資源)、旅游賓館和旅游定點企業為主題的旅游評級(價)體系 ,極大地促進旅游產業的整體素質和質量。其次,旅游統計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尤以旅游衛星賬戶和黃金周統計工作最為突出 。再次,旅游市場管理成為第三階段旅游業管理的重點,一系列有關市場整治和規范的政策法規和活動出臺 ,六部委聯合檢查組(2002年)在云南檢查旅游市場打假打非專項工作。最后,旅游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出臺《旅游法》和依法治旅的呼聲越來越高,特別是《行政許可法》的實施(2004年)。國家旅游局保留審批的14項,取消7項,改變管理方式的7項,不作為審批上報的7項,改變了以往的“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的做法。非政府管理的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中國旅游協會指導地方協會進行整改工作,建立起各級政府機構領導下的覆蓋全國的旅游社團組織體系。廣泛團結和聯系隸屬于各個部門、各行業的會員單位,沖破條塊分割和限制,配合實施政府主導戰略,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和服務功能,通過民主協商,制定行規行約,積極促進旅游市場的規范化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2.產業要素與體系
民族地區決定加快旅游業的發展步伐,制定區域旅游發展規劃、地方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特色旅游產品規劃和景區(點)的規劃。一些省份已經建設成旅游大省,并著手開始建設旅游強省 。國家加大了對民族地區旅游業基礎設施、旅游景區、旅游扶貧工程 等方面的投入 ,民族地區的航空網絡、鐵路和公路網絡、水路系統都得到了空前的改善,尤其以三峽工程和西藏鐵路最為世人矚目 ,形成了能滿足現代旅游需求、完善的旅游接待體系和安全舒適、進出暢達的立體旅游交通綜合體系。旅游景區、旅游飯店、旅游娛樂和購物等傳統的旅游要素體系規模進一步擴大,檔次也不斷升級 。而旅游會展會議和旅游智業繼續迅速發展,成為旅游產業要素體系中的一個亮點 。此外,旅游產業發展還出現了兩個新情況:一是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推出,其中首批工業旅游示范點內蒙古2個,貴州省1個,云南省2個,甘肅省3個,寧夏1個,新疆2個,廣西2個; 首批農業旅游示范點內蒙古7個,貴州省3個,云南省6個,甘肅省3個,寧夏2個,新疆3個,廣西4個。二是旅游業態和產品創新加速。民族地區旅游新業態不斷涌現,比如,旅游地產業、旅游金融業、自駕車旅游等。旅游產品形態也不斷被刷新,比如,旅游文化產品 、冬季冰雪游、工農業旅游、紅色旅游可謂爭奇斗艷,滿足了國內外不同客源市場的需求,有力推進了民族區旅游產業的縱深發展。
民族地區旅游供給全面增長,產業規模不斷擴張。中國入世后民族地區旅游企業苦練內功,國家關心和支持大旅游企業集團的發展,以大帶小,促進旅游企業向集團化、網絡化和品牌化發展,鼓勵旅游企業進行多種形式的改革探索,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行股份合作、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制的試點,推進旅游企業的兼并、改制、聯合,增強企業活力和國際競爭能力 。30年來,民族地區旅游產業要素越來越完善,旅游業態越來越豐富,旅游生產力得到全面快速發展。由旅行社、住宿、景區、旅游產品、旅游交通、旅游餐飲、旅游娛樂、旅游購物、旅游教育構成的旅游產業要素體系進一步完善,并逐步優化和高級化。
3.市場與產業績效
民族地區旅游三大市場全面發展,入境游強勁增長,國內旅游方興未艾,出境旅游正在形成。旅游業快速發展,刺激了相關行業的發展,擴大了國內需求,增加了經濟活力,促進了地方經濟結構的調整。此外旅游業在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環境保護、弘揚民族文化、更新思想觀念,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經過30年的發展和國家的大力幫扶,民族地區的旅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旅游從業人員的素質進一步提高 ,旅游業收入不斷提高,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 ,部分省份的旅游業在全國名列前茅 。2008年,云南旅游外匯收入100755萬美元,在全國排第9;廣西60166萬美元,在全國排第14;新疆13578萬美元,在全國排第26;貴州11697萬美元,在全國排第27。旅游就業和扶貧功能進一步增強,旅游業的社會功能和社會地位逐步提高 。2000年以后,民族地區旅游業更加注重旅游的國際交流和宣傳促銷工程 ,并且旅游宣傳促銷有固定的資金渠道。[FS:PAGE]
三、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評述
(一)政府重視、領導關懷
歷屆國家領導對民族地區旅游業高度關注和重視,多次視察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并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形成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的基本方針和戰略構架。
國務院總理李鵬(1996年)在云南考察指出“要加快建設旅游支柱產業,一是要盡快完成一個既體現云南特色、又符合國際慣例的旅游業支柱產業發展規劃;二是要加強對旅游業的領導和管理;三是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旅游投入;四是盡快開通新的國內航線,并探索開辟新的國際航線”。
江澤民(1998年,新疆;1999年,內蒙古;1999年,陜西、內蒙古、云南)先后5次深入民族地區視察旅游發展,在視察新疆時指出“要充分利用亞歐大陸橋和新疆向西開放的優勢,努力開拓中亞、西亞等國際試產,發展旅游業,使新疆成為我國向西開放的前沿陣地”。在內蒙古考察工作時指出“要積極發展邊境貿易,互市貿易,旅游貿易等,開發具有地區優勢的出口拳頭產品”。在西安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座談會時指出“開發西部地區應該是全面的,生態環境建設、教育科學普及、實用技術推廣、特色旅游開發,交通通信設施建設等方面,要統籌規劃”。在出席昆明世博園開園儀式(1999年)時,充分肯定了云南旅游業的發展成績,并闡述了旅游的教育功能。
朱?基(1996年,新疆,云南;1998年,內蒙古,廣西,新疆;1999年,云南;2002年,西寧)先后7次到民族地區視察旅游發展工作,在新疆和云南視察工作時,特別強調了各地要把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增長點予以高度重視,要求制定2010年旅游發展規劃,并指示云南“旅游業是云南一大支柱產業,要用很大力氣做好這篇大文章”。在內蒙古自治區指出“要把勞動力的佳構調整轉移到產業方面、第三產業方面去,搞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服務業,發展旅游業”。在視察新疆時指出“新疆經濟的出路在于‘一黑一白’和旅游業,而旅游業先行,并親自設計路線,撥款500萬元建立新疆旅游發展基金,希望通過發展旅游業開拓中亞、西亞等國際市場,使新疆成為我國向西開放的前沿陣地。在西寧視察時提出要在經濟結構調整中重視發展旅游業。
胡錦濤(2000年,西藏;2001年,西藏;2002年,云南;2004年新疆)先后4次到民族地區考察旅游工作。在西藏視察工作時指出“西藏雪域高原壯麗的自然風光和獨特的人文景觀,對國內外旅游者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發展旅游業前景廣闊。要立足西藏的資源優勢,因地制宜地發展特色經濟,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真正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在云南考察工作指出“要大力發展特色經濟,可利用云南優美的自然風光,濃郁的民族風情和著名的歷史古跡,大力發展旅游業”。在新疆視察工作時指出“要充分利用新疆自然風光、民俗風情獨具特色的優勢,做大做強支柱產業,把新疆建成我國西部重要的旅游勝地。這一指示極大地鼓舞了新疆旅游戰線的廣大干部職工”。
溫家寶總理(2007年)視察伊犁將軍府時指出“新疆特別要大力發展旅游業,重點建設好天池、喀什、喀納斯、那拉提、吐魯番等一批國家級乃至世界級旅游景點和景區,開發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旅游品牌,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產的保護”。
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1999年,云南,廣西;2000年,甘肅、青海、內蒙古)先后3次到民族地區視察旅游業發展,在云南時指出“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大做強云南旅游業”。在甘肅、青海、內蒙古考察旅游業強調“西部地區要發揮優勢,擴大開放,加大旅游資源開發力度,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1999年,云南;2002年,貴州)指出“要以世博會為契機,大力發展云南旅游業”。在貴州考察工作指出“要大力發展旅游業和第三產業,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貴州有得天獨厚的自然風光和優質的旅游資源,要加強保護科學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加快旅游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旅游業 從業人員素質,增加當地群眾就業渠道和經濟收入”。
此外,丁關根(2002年)在云南視察旅游工作時指出“旅游工作十分重要,不僅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而且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進行對外宣傳、介紹中國形象的重要窗口”。吳邦國(2004年)在云南考察時指示“要加強統籌規劃,開發特色項目,改善交通條件,大力開拓客源市場,推動云南旅游業更上一層樓”。[FS:PAGE]
(二)發展問題與經驗
1.民族團結和地區穩定使旅游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縱觀民族地區旅游發展30年,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發生的政治風波使中國旅游業經歷了第一次真正意義的市場危機,入境旅游人數和收入陡然減少20%,民族地區旅游業更是遭受重創。2008年的四川“3.14事件”、甘肅“3.18事件”(2008年)和的新疆“7.5事件”(2009年)都為民族地區的快速發展的旅游業帶來了不和諧的聲音,為此民族地區旅游業的形象受損,導致民族地區旅游業承受了災難性的后果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2008年,因人為事件影響,西藏、甘肅、青海和寧夏疆旅游外匯收入嚴重負增長40%-80%,分別位居全國的28、29、30、31。從橫向比較來看,社會穩定的云南、廣西和內蒙古等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在全國都占有一定的領先地位。歷史一再證明:只有民族團結和地區穩定,旅游業才能實現又好又快地發展。
2.國家支持是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的根本動力
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30年中的每一次飛躍都與國家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有關。1978年的改革開放揭開了民族地區旅游業真正意義上發展的帷幕。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是解放民族地區旅游發展思想,提高旅游業認知水平以及激發民族地區旅游業活力重要推力。2000年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為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最大的政策和資金支持。2001年中國入世為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環境。2007年“十七大”把旅游業被定位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從民族地區旅游業危機的化解來看,政府擔當了主要的風險承擔者。亞洲金融風暴(1997年)、 “非典”(2003年)和全球性金融危機(2008年),都對民族地區旅游業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國家采取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適當財稅優惠政策等措施,為旅游企業度過危機盡可能地保駕護航。四川“3.14事件”、甘肅“3.18事件”(2008年)和的新疆“7.5事件”(2009年)以后,中國政府秉承公開、透明和寬容的態度承擔善后工作,并且積極重塑民族地區安全旅游形象。
3.先發優勢開始減弱,不斷被沿海和中部地區趕超
2003年以前,由于民族地區國家幫扶、旅游資源豐富和先發優勢,其旅游業無論是從發展速度還是產業規模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全國水平高,特別是云南、廣西、內蒙古在全國前20名以內。但與東部地區相比,民族地區在旅游資金投入和市場占有方面具有先天不足。2003年以后,由于假日制度改革,沿海和中部地區旅游業發展意識覺醒,憑借其資本、技術和市場優勢,民族地區旅游業很快就被趕超。因此,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必須要與東部和中部的資本、技術和市場聯姻,優勢互補,實現旅游產業東中部和民族地區的一體化發展。
(三)發展特征與趨勢
1.旅游業發展的速度高于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
民族地區旅游業30年來保持了旅游人數和旅游收入“雙高”發展,其發展速度普遍位于10%-30%的增長區間,少數地區甚至出現了幾何級數的“跳躍式”發展,遠遠高于民族地區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甚至高于全國其他大部分省份的旅游發展速度。民族地區旅游產業要素的擴展速度以及產業固定資產和規模擴張的速度業遠遠好于其他行業。正因為如此才保證了民族地區旅游業從有到無的跨越式發展,并最終在2000以后成為名副其實的支柱產業。
2.旅游業由“以建設為主”轉“以管理為主”
民族地區旅游業在發展初期由于市場規模較小,而旅游業的基本要素體系還不完備,旅游利益的流入幾乎沒有。因此,在第一階段民族地區旅游業主要依賴國家的投入和建設為主。在第二階段旅游業開始形成一定的規模,旅游行業利益開始流入,社會資本和部分外資開始介入旅游業,民族地區的旅游業也開始轉向建設與管理并重發展的階段。在第三階段,旅游成為一個富民的支柱產業,旅游投資利潤率提高,投資主體和從業主體開始多元化,市場規模急劇擴大,旅游業管理的地位被提到空前的高度,而旅游建設則交由市場處理。
3.發展模式由“政府主導”演變為“市場主導”
在第一階段早期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管理與發展模式基本上是計劃式的政府主導型發展,政府幾乎包辦了旅游業的相關事務,在行業管理上實施“統一管理、分散經營”原則。到第一階段末期,民族地區的旅游業基本上實現了由“政治接待型”到“出口創匯型”的初級產業轉型。第二階段中國處于發展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雙轉型”階段,中國改革開放整體推進和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深入,旅游業的市場化程度和產業化程度大幅提高,到第二階段末期,中國旅游業實現了由“政府主導型”旅游業發展模式向“政府主導型市場化”模式轉變,在行業管理上實施“政企分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散經營,統一對外”的管理原則。第三階段,政府在管理制度建設和行業服務上更為強勢,而在旅游業的投資經營等方面實現相對退出。基本完成了由“政府主導型市場化”模式向“政府服務型市場化”模式轉變。
四、結語
從旅游資源稟賦來看,民族地區旅游業是一個優勢產業;從環保的角度來看,民族旅游業是一個相對綠色的產業;從國家的政策層面來看,民族地區旅游業是被歷屆政府和國家領導人看好的產業;從發展的基礎和經驗來看,民族地區旅游業已經具有良好的基礎和積累了一定的產業經驗。因此,各民族要珍惜和把握目前民族地區旅游業的黃金機遇發展期,維護好社會的安定和民族團結,一心一意謀旅游之發展,埋頭苦干做旅游之文章,則旅游業必將成為民族地區的一筆最大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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