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1-30
經商務部批準,南寧市日前榮獲“落實內地與港、澳《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CEPA)示范城市”稱號,將享受與港澳在會展、醫療、旅游、教育等領域開展經貿合作的先行先試政策。南寧市將圍繞建設區域性物流基地、商貿基地、加工 制造基地和國際綜合交通樞紐中心、信息交流中心、金融中心(即“三基地三中心”),加強并推動與港澳的經貿合作及經濟交流,取得新突破。
此為繼廣東佛山市、上海浦東新區、重慶北部新區和廣東珠海市獲批“落實CEPA示范城市”后,商務部頒布的第二批示范城市名單。南寧與廣州、深圳、東莞、南京、蘇州、濟南、青島、烏魯木齊共9個城市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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