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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我區“十二五”規劃
“十一五”時期,內蒙古經濟總量由全國后列進入中列,生產總值進入全國“萬億元俱樂部”行列。
梳理“十一五”時期內蒙古各項工作的脈絡時,不難發現,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可謂是亮點頻現。呼包鄂三地的發展已經從獨立的“金三角”,上升到“經濟一體化”的概念,協調統一發展;東部地區更是在積極加入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規劃,發揮區位、資源、口岸等優勢,進入了黃金發展期;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扎實穩步推進;城鎮化水平大幅提高……
站在新的歷史節點上,《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著重把“優化布局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列入,并從實施區域總體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規劃、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繼續加強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四方面做出明確要求,旨在構筑區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完美格局。
關鍵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十二五”規劃摘要:鼓勵以呼包鄂為核心的西部地區率先發展;促進東部地區跨越式發展;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
專家學者們認為,一個區域的發展往往依托于一些經濟基礎較好的“點”,再通過這些增長“點”向周圍輻射擴散,從而帶動整個區域經濟的崛起。此外,隨著區域合作與橫向聯合的日益擴大,一個區域的發展已不再是該區域本身的問題,更關系到該省或自治區,乃至國家經濟的發展進程。
呼包鄂地區近年來的發展印證了這一觀點。從GDP總量位居全區前三甲,到組成“金三角”經濟板塊,再到成為全國最為活躍的經濟一體化區域之一,伴隨著區域合作與橫向聯合的日益加強,呼包鄂不僅增強了該地區的綜合經濟實力,還發揮出輻射帶動能力,引領西部地區乃至全區經濟實現了又好又快發展。
伴隨著呼包鄂的發展,以此為核心和引擎,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和阿拉善盟組成了內蒙古“西部經濟區”。區域內7個盟市經濟總量、地方財政收入、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和固定資產投資均占內蒙古自治區的70%左右,人均生產總值是全區平均水平的1.64倍,內蒙古69%的電力裝機容量、79%的煉鋼和50%的有色金屬,以及絕大部分的煤化工、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建材等行業都集中在這里。這一區域也是國家“呼包鄂榆(榆林)”重點開發區、“呼包銀(銀川)”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
同樣,進入新世紀,內蒙古的東部盟市把發展振興作為事關東部盟市自身發展和自治區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來統籌規劃,朝著產業多元、結構協調、富民惠民、互動開放、集約高效的道路邁進。
內蒙古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研究員姜月忠近年來一直致力于區域經濟研究,他認為內蒙古地域遼闊,橫跨東北、華北、西北地區,行政區域和經濟區域極不統一,在東西直線距離2400公里的狹長地帶分布著12個盟市20個城市。在這樣的地區組織經濟活動是相當困難的。內蒙古要想全面發展地方經濟,就必須首先確立以城市為中心的區域經濟發展思想,確立分區發展、分區推進這個符合內蒙古特點的思路。
“十二五”規劃中提出,要鼓勵以呼包鄂為核心的西部地區率先發展,重點推進在產業分工協作、城鎮功能互補、基礎設施對接、基本公共服務共享、科技創新平臺共建等領域的突破;促進東部地區跨越式發展,在體制機制創新、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社會建設薄弱環節的投入等方面全力推進;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轉移式、救助式和保障式扶貧制度,實施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異地搬遷等項目,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解決55萬貧困人口脫貧,基本消除絕對貧困。
自治區經濟界人士認為,近年來,內蒙古各盟市統籌資源配置的要求越來越強烈,能否在更高層次、更大范圍內搭建統籌、協作的平臺,正在成為影響內蒙古能否在新的歷史階段實現新發展的重要因素。打造內蒙古“西部經濟區”和“東部經濟區”,既是呼包鄂等優勢地區進一步發展的要求,也是統籌內蒙古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完善內蒙古整體戰略布局的重大舉措。
他們分析,對于“西部經濟區”的發展,要建設以呼包鄂為核心的沿黃交通干線經濟帶,形成一批優勢特色產業集聚區,帶動西部地區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提升綜合競爭力;加快技術、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高產業素質和競爭力,建設創新發展先行區。對于“東部經濟區”而言,要綜合利用多種資源,走出一條多元發展的工業化路子;要做大做強區域中心城市,形成多級發展的城鎮化格局;要加強盟市間合作,打造東部發展的整體優勢;加大對社會薄弱環節的投入,提高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關鍵詞: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
“十二五”規劃摘要:提升重點開發區域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加強限制開發區域現代農牧業和生態安全建設;保護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和文化資源;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城鄉面貌日新月異。與此同時,由于缺乏國土空間開發方面的正確引導,也出現了地區差距擴大、部分地區過度開發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區域間不協調性增強的問題。這些都增加了發展的成本,對可持續發展構成了嚴峻挑戰。正是基于這樣的情況,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了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戰略任務。
結合自身實際,內蒙古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集聚人口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工業化城市化地區,如呼包鄂國家級重點開發區域和自治區級重點開發區域確定為重點開發區域。把“兩區兩帶”農畜產品供給功能區(包括河套——土默川平原農牧業生產區,西遼河平原農牧業主產區、大興安嶺沿麓農牧業發展帶、呼倫貝爾——錫林郭勒草原畜牧業發展帶)和“兩線五區”生態安全功能區(包括大興安嶺森林生態功能防線、陰山北麓生態治理防線、呼倫貝爾草原沙化防治區、科爾沁沙地沙化防治區、烏珠穆沁草原生態保護區、渾善達克沙地沙化防治區、阿拉善沙漠化防治區)確定為限制開發區域。把自然保護區、重點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地質公園這些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確定為禁止開發區域。
“十一五”時期,內蒙古經濟總量由全國后列進入中列,步入工業化中期階段,人均生產總值接近7000美元,位居全國前列。不僅如此,內蒙古的綜合生產能力也穩步提高,全區具備了年產400億斤糧食、230萬噸肉類、900萬噸牛奶、10萬噸絨毛的生產能力,牛奶、羊肉、羊絨產量穩居全國首位。同時,還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承擔著保護國家安全的重大責任。因此,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的任務顯得尤為重要。
根據“十二五”規劃,內蒙古將采取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合理定位主體功能,調整空間結構,控制開發強度,全面實現主體功能區的目標。具體措施為:支持重點開發區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城鎮化、工業化;鼓勵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人口自愿平穩有序向重點開發區域轉移,增加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財政轉移支付,逐步使當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強化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評價;盡快形成適應主體功能區要求的績效考核辦法和利益補償機制,引導各地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有序發展。
關鍵詞: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
“十二五”規劃摘要:加強蘇木鄉鎮村莊規劃管理;加強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牧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在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的沙漠腹地,有一個內蒙古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樣板,這就是由103戶牧民組成的昂素嘎查。他們自己探索出的科學規劃、自主建設、民主管理的“昂素模式”,不僅在沙漠腹地取得了生態良好的成效,還取得了種養結合、集約發展的新突破,實現了傳統草原畜牧業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草原牧民生活方式的轉變。
如昂素嘎查一樣,從2006年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以來,我區1300萬農牧民享受到了這一改革的成果。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63歲的農民李三娃最大的感觸就是:村莊干凈了,路也修通了,還能看上有線電視,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樣的待遇。
近年來,內蒙古將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與產業扶持政策、扶貧政策、城鎮化轉移政策、發展現代農牧業政策等措施相結合,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建設之路。全區農牧民從公共事業發展中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數據顯示:2009年,自治區政府實施的“十項民生工程”完成總投資377億元,比上年增長1.7倍,1500多萬群眾受益。其中農村牧區公路投資97億元,新增60個蘇木鄉鎮通油路、1004個嘎查村通公路;解決了1.23萬戶農牧民通電問題;投入各類扶貧資金14.4億元,15萬低收入農牧民得到扶持;開工建設國有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項目401萬平方米;解決了120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
自治區農牧業廳相關負責人認為,“十二五”時期,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重點在繼續積極發展現代農牧業的基礎上,應突出加強蘇木鄉鎮村莊規劃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牧區特色,結合實施生態移民工程和農村牧區、林區、墾區危舊房改造工程,引導農牧民逐步向生產條件較好的地區和蘇木鄉鎮所在地集聚。要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牧區延伸,按照新農村新牧區規劃,推進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農村牧區公路工程、農村牧區供電工程、農村沼氣工程、農村牧區安居工程、農村牧區清潔工程進農(牧)家。
在推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全面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方面,專家學者認為一是要努力促進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在加強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快旗縣所在地城鎮發展,把吸納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擴大非農就業作為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壯大縣域經濟,推動特色產業、優勢產業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和各種服務業,促進農牧民就地就近就業。二是要進一步加快農村牧區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發展。三是要不斷健全農村牧區社會保障體系。認真抓好農村牧區新型養老試點的工作。合理確定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四是繼續抓好扶貧開發。不斷加大扶貧投入,因地制宜做好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勞動力轉移培訓、以工代賑等項扶貧工作。
關鍵詞: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十二五”規劃摘要:構建符合區情的城鎮體系;引導農村牧區人口向城鎮轉移;加強城鎮規劃和管理;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五”期間,內蒙古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初步形成了以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為龍頭,以盟市所在地等區域性中心城市為支柱,以旗縣所在地及重點鄉鎮為支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2010年,全區城鎮化率達55%,比十五末的47.2%提高近8個百分點,年均提高近1.6個百分點。“十一五”期間,全區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預計完成投資1391億元,是“十五”期間的2倍多。
面對成績固然欣慰,但內蒙古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牧仁認為,目前,內蒙古現有的城鎮體系,一方面大城市數量偏少,中心城市規模偏小,功能弱化,產業集中度低,缺乏要素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另一方面,小城鎮數量雖多,但存在規模小、密度低、腹地大、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等問題,城鎮建設缺乏重點,中心鎮地位也不夠突出。
他建議,“十二五”期間,內蒙古一方面要擴大中心城市規模、改善城市環境、增強城市功能,加快呼和浩特、包頭等中心城市建設,強化其中心城市地位,使之成為帶動自治區快速發展的增長點,同時要大力提高中小城市及小城鎮質量,積極建立以大中城市為核心,眾多小城鎮為依托,廣大農村牧區為腹地的城鎮化發展體系,增強城鎮在區域經濟中的凝聚力和輻射力,優化各類城鎮職能結構,不斷提高區域城鎮化水平。
總結取得的經驗,“十二五”規劃對城鎮化建設做出新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擴容與提質并重,著力加強區域中心城市和縣城建設,構建符合區情的城鎮體系;積極創造條件,完善體制機制,引導符合條件的農牧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提高詳細規劃編制質量;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在統一規劃基礎上打破部門分割,協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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